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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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重要聲明
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
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藥師應比照其他醫事人員,全面適用報備支援
103.5.23
為就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法內容尋求共識,今日(5/23)本會、藥師公會、衛福部與多位立委特開會討論該條文修正草案與配套措施,花費整天時間,一再折衝磨合,會中雖未全面達成結論,但已逐步整理出醫藥雙方皆能接受之幾項重點。惟藥師公會卻於會後片面否定協商,拒不承認今日討論內容,雙方歧見回到原點。查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將於下周一(5/26)於立法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進行審查。鑒於修法迫在眉睫,為照顧全民健康,堅守醫界全人醫療服務,請地方醫師公會動員所有力量與管道,向社會全體與立委諸公說明本會訴求。
一、 「病人不動,藥師動!」民眾需要醫藥無縫接軌,在最短、最有效的情況下完成療程。
二、 診所與藥局藥師臨時生病、休假時,需要能請熟識、信任、有互動的藥師報備支援,才能隨時提供完整醫療服務。
三、 各類醫事人員報備支援制度行之有年,運作無礙,藥師作為醫藥重要團隊成員,應比照適用報備支援制。
四、 藥師受有嚴格訓練與繼續教育,其專業不因場所變動而減損。
五、 透過配套措施,報備支援更能強化藥師專任精神,保障藥師勞動權益,例如:調劑雙插卡、每日調劑量論人歸戶、工作時數遵循勞基法。
全體民眾健康與基層醫療品質之維護,將取決於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法之成敗,呼籲醫界全體總動員,請地方醫師公會及其全體會員動員所有力量向社會各界與立委諸公說明本會訴求,切勿讓下周一的藥師法第十一條審查結果,辜負國民期待與醫界使命。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蘇清泉
新聞聯絡人
蔡秘書長明忠 \ 0918-112-298
發布時間\ 103年5月23日 22 時 40分
附件:103.5.23就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法議題討論內容
今日(5/23)本會蘇清泉理事長、張嘉訓常務理事、吳梅壽理事、趙堅常務監事、蔡明忠祕書長、李志宏副秘書長與藥師公會李蜀平理事長、曾中龍秘書長、連瑞猛國策顧問、余萬能理事長等及部分立法委員(蘇清泉、黃昭順、趙天麟、田秋堇、劉建國、江惠貞、陳其邁、蔡錦隆、鄭汝芬等)偕衛福部林奏延次長、王宗曦副司長、食管署代表等,就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法議題討論如下:
一、 本會主張
依據藥師法第十一條行政院版條文草案,建議修正如下:
「第十一條 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依法規定之執業處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於醫療機構、藥局執業者,經事先報准,得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第一項)前項所稱事先報准條件及核准業務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二項)」
附帶條件如下:
1. 藥師報備支援制度,比照醫師辦理
2. 醫療機構設有調劑設施者,除有藥事法第102條第二項規定所訂情形外,至少應聘一名藥事人員。
3. 藥師調劑時應雙插卡(同時插健保卡與藥師醫事人員卡)
4. 每日調劑量採論人歸戶(例如一天調劑量100張,藥師在A診所調50張後,同日在B診所支援只能再調50張,超出不予計費)
二、 衛福部綜合醫師公會、藥師公會意見提出修正
附帶條件如下:
1. 藥師報備支援制度,比照醫師辦理
2. 所有支援或經主管機關報准之藥師,均應事前副知所屬及受支援機構所在地之縣市藥師公會。
3. 診所藥師之支援或報准者,其執行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行之:
(1) 限執登於診所之藥師間相互支援。
(2) 每日之調劑總量,合計不得超過100張處方簽。
(3) 所支援之診所,除有藥事法102條第2項規定所定情形外,應已有一名專任藥事人員。
(4) 應以雙插卡方式執行業務,以確認親自執業。
(5) 藥師工作加總時數,雇主不得使其逾越勞基法相關之規定。
4. 藥師有未親自執行業務,或有租借牌照之情形者,應依藥師法規定嚴辦。
5. 診所之處方簽釋出,衛福部應積極研議具體目標及作法,部立醫院應率先研提處方箋釋出比率。
三、 經協調討論,藥師公會最終提出主張:
修法方式採行政院版條文,加列第五項開放診所間之支援。其他訴求如下:
1. 診所間之支援應以限於診所之專任藥事人員因傷病或其他個人因素請假之情形為原則。
2. 所有支援或經主管機關報准之藥師,除緊急情況下,均應事前副知所屬及受支援診所所在地之藥師公會。
3. 藥師之支援或報准者,其執行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行之。
(1) 每日之調劑總量,不得超過中央健保署有關調劑合理量之規定。
(2) 所支援之診所,除有藥事法第102條第2項規定所定情形外,應以聘有至少一名專任藥事人員。
(3) 應以雙插卡方式執行業務,以利確認親自執業。
(4) 工作時數,應依勞基法相關規定,其時數應加總計算。
4. 藥師有未親自執行業務,或有租借牌照情形者,主管機關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追究藥師及租照機構之責任。
5. 衛福部應擬定醫療機構處方箋逐年之釋出率,並應積極推動之。並定自本條公布日起滿五年後,釋出率至少應達百分之五十。
四、今日討論未達共識,各帶回雙方公會討論研議。
重要聲明
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
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藥師應比照其他醫事人員,全面適用報備支援
103.5.23
為就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法內容尋求共識,今日(5/23)本會、藥師公會、衛福部與多位立委特開會討論該條文修正草案與配套措施,花費整天時間,一再折衝磨合,會中雖未全面達成結論,但已逐步整理出醫藥雙方皆能接受之幾項重點。惟藥師公會卻於會後片面否定協商,拒不承認今日討論內容,雙方歧見回到原點。查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將於下周一(5/26)於立法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進行審查。鑒於修法迫在眉睫,為照顧全民健康,堅守醫界全人醫療服務,請地方醫師公會動員所有力量與管道,向社會全體與立委諸公說明本會訴求。
一、 「病人不動,藥師動!」民眾需要醫藥無縫接軌,在最短、最有效的情況下完成療程。
二、 診所與藥局藥師臨時生病、休假時,需要能請熟識、信任、有互動的藥師報備支援,才能隨時提供完整醫療服務。
三、 各類醫事人員報備支援制度行之有年,運作無礙,藥師作為醫藥重要團隊成員,應比照適用報備支援制。
四、 藥師受有嚴格訓練與繼續教育,其專業不因場所變動而減損。
五、 透過配套措施,報備支援更能強化藥師專任精神,保障藥師勞動權益,例如:調劑雙插卡、每日調劑量論人歸戶、工作時數遵循勞基法。
全體民眾健康與基層醫療品質之維護,將取決於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法之成敗,呼籲醫界全體總動員,請地方醫師公會及其全體會員動員所有力量向社會各界與立委諸公說明本會訴求,切勿讓下周一的藥師法第十一條審查結果,辜負國民期待與醫界使命。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蘇清泉
新聞聯絡人
蔡秘書長明忠 \ 0918-112-298
發布時間\ 103年5月23日 22 時 40分
附件:103.5.23就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法議題討論內容
今日(5/23)本會蘇清泉理事長、張嘉訓常務理事、吳梅壽理事、趙堅常務監事、蔡明忠祕書長、李志宏副秘書長與藥師公會李蜀平理事長、曾中龍秘書長、連瑞猛國策顧問、余萬能理事長等及部分立法委員(蘇清泉、黃昭順、趙天麟、田秋堇、劉建國、江惠貞、陳其邁、蔡錦隆、鄭汝芬等)偕衛福部林奏延次長、王宗曦副司長、食管署代表等,就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法議題討論如下:
一、 本會主張
依據藥師法第十一條行政院版條文草案,建議修正如下:
「第十一條 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依法規定之執業處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於醫療機構、藥局執業者,經事先報准,得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第一項)前項所稱事先報准條件及核准業務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二項)」
附帶條件如下:
1. 藥師報備支援制度,比照醫師辦理
2. 醫療機構設有調劑設施者,除有藥事法第102條第二項規定所訂情形外,至少應聘一名藥事人員。
3. 藥師調劑時應雙插卡(同時插健保卡與藥師醫事人員卡)
4. 每日調劑量採論人歸戶(例如一天調劑量100張,藥師在A診所調50張後,同日在B診所支援只能再調50張,超出不予計費)
二、 衛福部綜合醫師公會、藥師公會意見提出修正
附帶條件如下:
1. 藥師報備支援制度,比照醫師辦理
2. 所有支援或經主管機關報准之藥師,均應事前副知所屬及受支援機構所在地之縣市藥師公會。
3. 診所藥師之支援或報准者,其執行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行之:
(1) 限執登於診所之藥師間相互支援。
(2) 每日之調劑總量,合計不得超過100張處方簽。
(3) 所支援之診所,除有藥事法102條第2項規定所定情形外,應已有一名專任藥事人員。
(4) 應以雙插卡方式執行業務,以確認親自執業。
(5) 藥師工作加總時數,雇主不得使其逾越勞基法相關之規定。
4. 藥師有未親自執行業務,或有租借牌照之情形者,應依藥師法規定嚴辦。
5. 診所之處方簽釋出,衛福部應積極研議具體目標及作法,部立醫院應率先研提處方箋釋出比率。
三、 經協調討論,藥師公會最終提出主張:
修法方式採行政院版條文,加列第五項開放診所間之支援。其他訴求如下:
1. 診所間之支援應以限於診所之專任藥事人員因傷病或其他個人因素請假之情形為原則。
2. 所有支援或經主管機關報准之藥師,除緊急情況下,均應事前副知所屬及受支援診所所在地之藥師公會。
3. 藥師之支援或報准者,其執行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行之。
(1) 每日之調劑總量,不得超過中央健保署有關調劑合理量之規定。
(2) 所支援之診所,除有藥事法第102條第2項規定所定情形外,應以聘有至少一名專任藥事人員。
(3) 應以雙插卡方式執行業務,以利確認親自執業。
(4) 工作時數,應依勞基法相關規定,其時數應加總計算。
4. 藥師有未親自執行業務,或有租借牌照情形者,主管機關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追究藥師及租照機構之責任。
5. 衛福部應擬定醫療機構處方箋逐年之釋出率,並應積極推動之。並定自本條公布日起滿五年後,釋出率至少應達百分之五十。
四、今日討論未達共識,各帶回雙方公會討論研議。
- 邱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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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1551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 邱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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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1551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鴨霸李蜀平:不出所料提出500分版,與我們保守的60分版本對決。
我們道理贏100分,卻談判技巧30分,
時間本站在我方,要求田如果藥公不妥協,則堅持不修為主牌,底線是比照其他醫事人員……才是談判要領,
不要自提為對方設想的悲天憫人版了,沒藥師會感謝您
我們道理贏100分,卻談判技巧30分,
時間本站在我方,要求田如果藥公不妥協,則堅持不修為主牌,底線是比照其他醫事人員……才是談判要領,
不要自提為對方設想的悲天憫人版了,沒藥師會感謝您
最後由 邱展望 於 週六 5月 24, 2014 9:28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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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gary 寫:絕不接受藥界的附帶條件
以免後患無窮






李蜀平本就知大勢不佳, 故轉而附帶它的單軌制
主持人應學大法官有GUTS AND 威嚴, 當場喝斥勿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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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長級
- 文章: 2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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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怎麼會讓他們夾帶第五條這什麼五年內達50%釋出的怪規定?
這不是在圖利連鎖藥局財團和藥商嗎? (打小人)
這不是在圖利連鎖藥局財團和藥商嗎? (打小人)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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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擁有感謝: 2 次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我一直覺ㄉ很納悶?
為什麼說別ㄉ診所或醫院ㄉ藥師來支援
就會說對藥不熟悉或是太累太忙 所以反對支援
然後又說藥師請假 可以把處方釋出給藥局
那 藥局ㄉ藥師對我診所ㄉ藥也不熟悉
難道就不會出錯 ?
莫非 你們藥師也有等級之分?
為什麼說別ㄉ診所或醫院ㄉ藥師來支援
就會說對藥不熟悉或是太累太忙 所以反對支援
然後又說藥師請假 可以把處方釋出給藥局
那 藥局ㄉ藥師對我診所ㄉ藥也不熟悉
難道就不會出錯 ?
莫非 你們藥師也有等級之分?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請順便討論
國民處方集
以及藥師自行診斷與處方的情況(密醫)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國民處方集
以及藥師自行診斷與處方的情況(密醫)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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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長級
- 文章: 28839
-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 來自: 黑心島國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請衛生局派人去藥局站岡啦
看有多少沒有處方箋可以拿藥的啦
也查一下藥局的進出貨量
與處方箋的量是否相符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看有多少沒有處方箋可以拿藥的啦
也查一下藥局的進出貨量
與處方箋的量是否相符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 邱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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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1551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1) 請主持人學釋憲法庭大法官, 頭腦清晰, 處理議程明快, 不讓與會者岔開主題,全聯會蔡明忠秘書長 寫: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重要聲明
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
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藥師應比照其他醫事人員,全面適用報備支援
103.5.23
為就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法內容尋求共識,今日(5/23)本會、藥師公會、衛福部與多位立委特開會討論該條文修正草案與配套措施,花費整天時間,一再折衝磨合,會中雖未全面達成結論,但已逐步整理出醫藥雙方皆能接受之幾項重點。惟藥師公會卻於會後片面否定協商,拒不承認今日討論內容,雙方歧見回到原點。
如前食藥薯長康照洲老講單軌制, 租牌, 被大法官罵的一文不值
2) 立法講大原則, 可提參考國外或其它醫事人員, 勿讓他提543(單軌制, 租牌...)
3) 派代表談判者要有藥局或自聘藥師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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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974
-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22, 2014 3:55 pm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請幫忙整理 衛環委員 (立場 精神)是否贊成 藥師可以支援診所 謝謝docs 寫:下周一就要表決了.
請大家各自向各自選區的立委遊說.
不然, 兇多吉少.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 8 屆第 5 會期委員名單 15人
了解立場才行啊 大家知道嗎 請知道的人 幫忙整理 謝謝 (未來好幫忙 輔選或反輔選)
贊成 藥師可以支援診所 請打O 反對的請打X
徐少萍
鄭汝芬
蔡錦隆
江惠貞X
王育敏
蘇清泉O
楊玉欣
吳育仁
徐欣瑩
劉建國
林淑芬
楊曜
趙天麟X
田秋堇O
陳節如
- 邱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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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大常花 寫:請幫忙整理 衛環委員 (立場 精神)是否贊成 藥師可以支援診所 謝謝docs 寫:下周一就要表決了.
請大家各自向各自選區的立委遊說.
不然, 兇多吉少.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 8 屆第 5 會期委員名單 15人
了解立場才行啊 大家知道嗎 請知道的人 幫忙整理 謝謝 (未來好幫忙 輔選或反輔選)
贊成 藥師可以支援診所 請打O 反對的請打X
徐少萍X
鄭汝芬O
蔡錦隆
江惠貞X
王育敏
蘇清泉O
楊玉欣O
吳育仁X
徐欣瑩
劉建國
林淑芬
楊曜 O
趙天麟X
田秋堇O
陳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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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08, 2010 11:06 pm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請版主/經理人將此討論串置頂,邱展望 寫:大常花 寫:請幫忙整理 衛環委員 (立場 精神)是否贊成 藥師可以支援診所 謝謝docs 寫:下周一就要表決了.
請大家各自向各自選區的立委遊說.
不然, 兇多吉少.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 8 屆第 5 會期委員名單 15人
了解立場才行啊 大家知道嗎 請知道的人 幫忙整理 謝謝 (未來好幫忙 輔選或反輔選)
贊成 藥師可以支援診所 請打O 反對的請打X
徐少萍X
鄭汝芬O
蔡錦隆
江惠貞X
王育敏
蘇清泉O
楊玉欣O
吳育仁X
徐欣瑩
劉建國
林淑芬
楊曜 O
趙天麟X
田秋堇O
陳節如
標題諸如: 支持和反對醫界訴求的立委名單更新
- DR.HSU
- Angel
- 文章: 20167
-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8:45 pm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所以說是歪理阿.gscdrsurgery 寫:我一直覺ㄉ很納悶?
為什麼說別ㄉ診所或醫院ㄉ藥師來支援
就會說對藥不熟悉或是太累太忙 所以反對支援
然後又說藥師請假 可以把處方釋出給藥局
那 藥局ㄉ藥師對我診所ㄉ藥也不熟悉
難道就不會出錯 ?
莫非 你們藥師也有等級之分?
難以自圓其說.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
- CR
- 文章: 653
-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12, 2006 11:45 pm
- 來自: 海南島 杏花村7號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感謝 邱大更新邱展望 寫:大常花 寫:
請幫忙整理 衛環委員 (立場 精神)是否贊成 藥師可以支援診所 謝謝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 8 屆第 5 會期委員名單 15人
了解立場才行啊 大家知道嗎 請知道的人 幫忙整理 謝謝 (未來好幫忙 輔選或反輔選)
贊成 藥師可以支援診所 請打O 反對的請打X
徐少萍X
鄭汝芬O
蔡錦隆
江惠貞X
王育敏
蘇清泉O
楊玉欣O
吳育仁X
徐欣瑩
劉建國
林淑芬
楊曜 O
趙天麟X
田秋堇O
陳節如

同胞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好像曾被盜用帳號過???)
- 邱展望
- V1
- 文章: 1551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
- Intern
- 文章: 94
- 註冊時間: 週日 5月 25, 2014 9:12 pm
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1邱展望 寫:鴨霸李蜀平:不出所料提出500分版,與我們保守的60分版本對決。
我們道理贏100分,卻談判技巧30分,
時間本站在我方,要求田如果藥公不妥協,則堅持不修為主牌,底線是比照其他醫事人員……才是談判要領,
不要自提為對方設想的悲天憫人版了,沒藥師會感謝您
與『商人』談判...
就是要先壓到底,再看對方反應來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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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藥時都可以跟業代甚至是藥廠經理討價還價&談判了...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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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這次修法的先決條件是 -- 藥師法第11條,違憲MK 寫:+1邱展望 寫:鴨霸李蜀平:不出所料提出500分版,與我們保守的60分版本對決。
我們道理贏100分,卻談判技巧30分,
時間本站在我方,要求田如果藥公不妥協,則堅持不修為主牌,底線是比照其他醫事人員……才是談判要領,
不要自提為對方設想的悲天憫人版了,沒藥師會感謝您
與『商人』談判...
就是要先壓到底,再看對方反應來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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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藥時都可以跟業代甚至是藥廠經理討價還價&談判了...
友善藥師的相關修法草案,包括衛福部的草案,還是有違憲之虞
藥方最後表現失常,醫方的表現穩健,都是得分之鑰
至於談判時能不能壓到底,就要看自己手中的籌碼以及事前、事中的準備
千萬不要那麼爽,這場戰爭才剛開始而已
後面跟著還有硬戰要打咧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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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邱展望 寫:鴨霸李蜀平:不出所料提出500分版,與我們保守的60分版本對決。
我們道理贏100分,卻談判技巧30分,
時間本站在我方,要求田如果藥公不妥協,則堅持不修為主牌,底線是比照其他醫事人員……才是談判要領,
不要自提為對方設想的悲天憫人版了,沒藥師會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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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堅持不可違憲 , 什麼病人安不安全的鬼扯, 只能唬弄不懂的業外人士 (醫師當背後老闆病人就不安全 ? 有了要虱把關病人就一定用藥安全? ), 剝奪專業人員合乎人性的選擇權利就屬違憲 !
- yangzet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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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如此大事 若有會員有力量而未得訊息
不能出力
再悔已無用
因此像此急事
是否全聯會可用簡訊或設置line公用帳戶
通知所有會員
不能出力
再悔已無用
因此像此急事
是否全聯會可用簡訊或設置line公用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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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4052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藥師法第十一條醫藥協商破局,請全面動員所有力量說明本會訴求
施肇榮 寫:
這次修法的先決條件是 -- 藥師法第11條,違憲
友善藥師的相關修法草案,包括衛福部的草案,還是有違憲之虞
藥方最後表現失常,醫方的表現穩健,都是得分之鑰
至於談判時能不能壓到底,就要看自己手中的籌碼以及事前、事中的準備
千萬不要那麼爽,這場戰爭才剛開始而已
後面跟著還有硬戰要打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