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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用藥品項>5項,單筆用藥>10項,費用年月102年2月開始加強抽查

發表於 : 週五 2月 22, 2013 3:56 pm
nina
從費用年月102年02月起
1、平均每張處方用藥品項>5項,列入抽審指標
2、每張處方用藥品項>10項者,納入立意抽樣
3、以上案件均排除重大傷病及案件分類04、05、06、08、D2

展望釋疑~
1、平均每張處方用藥品項>5項,含01案件,且為院所內所有申報案件之平均
2、指單張處方超出10項,資料排除01、E1、09>7日、03、A3案件

展望目前已著手新增指標中,請展望族注意快貼訊息

Re: 平均用藥品項>5項,單筆用藥>10項,費用年月102年2月開始加強抽查

發表於 : 週五 2月 22, 2013 7:11 pm
lupin
nina 寫:從費用年月102年02月起
1、平均每張處方用藥品項>5項,列入抽審指標
2、每張處方用藥品項>10項者,納入立意抽樣
3、以上案件均排除重大傷病及案件分類04、05、06、08、D2

展望釋疑~
1、平均每張處方用藥品項>5項,含01案件,且為院所內所有申報案件之平均
2、指單張處方超出10項,資料排除01、E1、09>7日、03、A3案件

展望目前已著手新增指標中,請展望族注意快貼訊息
以上兩個紅色部分不是互相矛盾嗎? (咦)

Re: 平均用藥品項>5項,單筆用藥>10項,費用年月102年2月開始加強抽查

發表於 : 週五 2月 22, 2013 10:18 pm
shoulinhsu
[quote="nina"]從費用年月102年02月起
1、平均每張處方用藥品項>5項,列入抽審指標
2、每張處方用藥品項>10項者,納入立意抽樣
3、以上案件均排除重大傷病及案件分類04、05、06、08、D2

展望釋疑~
1、平均每張處方用藥品項>5項,含01案件,且為院所內所有申報案件之平均
2、指單張處方超出10項,資料排除01、E1、09>7日、03、A3案件

不是還排除重大傷病及案件分類04、05、06、08、D2嗎?
(咦)

Re: 平均用藥品項>5項,單筆用藥>10項,費用年月102年2月開始加強抽查

發表於 : 週五 2月 22, 2013 10:56 pm
kwojohn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Re: 平均用藥品項>5項,單筆用藥>10項,費用年月102年2月開始加強抽查

發表於 : 週一 2月 25, 2013 9:08 am
nina
1、平均每張處方用藥品項>5項,含01案件,院所內申報案件之平均(排除04慢性病、05洗腎、06結核病、08慢性病連續處方箋、D2老人流感)
2、指單張處方超出10項,資料排除01、E1、09>7日、03、A3案件(排除04慢性病、05洗腎、06結核病、08慢性病連續處方箋、D2老人流感)


此為中區健保局2/7所發的公文,目前得知別區分局仍未收到,應該只有中區執行中,有進一步的消息,再告知各位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