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刪的都是DM合併HL的病人
被刪的頭兩本還有寫理由
後面幾本連理由都不寫了,直接刪,代碼都是102A
有一本寫:使用降血脂藥物,沒有lab. data
明明data 就在病歷影本的最後一頁
另一本寫:DM為何需要用januvia
血脂已正常,為何需要用降血脂藥物
不知道審查醫師是不是"好心"提醒我,因為只刪這兩種藥
所以還在公文末用手寫,寫了以下的文字:

我是小小廟,難道病歷要寫的像病房一樣嗎?
寫了重點,copy了>3個月的病歷似乎還是不足以應付審查
是否,對抽審當日的病歷紀錄還要更鉅細靡遺的手寫補充呢?
DM、HTN、HL的藥物,我們幾乎就只有一種
為什麼一定要有Chol?LDL不行嗎?
健保規定沒有限定一定要有Chol的data吧?
DM,LDL>130不就可以開了嗎?
是否,小廟就不能用原廠葯?只因為其單價過高?
我使用Januvia的病人,多是使用metformin(500) 2#bid+Amaryl 2-3# QD數月
A1C仍>7%才開立
到底是審查醫師不知道Januvia的適應症是type 2 DM?
還是我沒有交代清楚我為什麼要用Januvia?
申復已經寫好了,發現毎本寫的理由都一樣
是我們要誠心檢討、虛心受教?
還是要附上詳盡的健保規範、guideline請審查醫師詳閱、學習之
最後,我衝動的寫了幾張紙,
大概是說我都有附HbA1C、LDL,Metformin也都用到極量等等。
請委員核刪時能否給予合理的解釋。
但是現在想想,會不會有點太衝動了?
還是我只要給那些制式的申復單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