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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2:45 am
由 Weily
有其他診所負責醫師收到相同的函嗎?
發文日期是十一月五日,健保局台北分局來函說:「貴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80%),顯示凡經本分局初、複審不同意給付,復經爭審會審定駁回案件,多屬明確不符合本保險給付之適應症規定。嗣後類此案件請貴診所確實遵循本局規定,勿一再重覆申復及爭議,俾免浪費行政資源」。
已經成為公家單位的健保局可以放任初審的審查醫師亂刪應該付給醫療院所的費用,還叫不服的醫療院所不要循正常管道進行申復與爭審,難道要醫療院所一開始就提起行政訴訟或向監察院申訴? (守門員之魂)
回溯開業三年多的抽審、申復、爭審三部曲歷史(我還沒請律師打過行政訴訟官司),剛開業連續被抽審六個月,全部申復,其中有兩個月爭審,暫付成數都維持在九成。
停止抽審三個月後,連續抽審三個月,全部申復,再停止抽審四個月,暫付成數都維持在0.85-0.95之間。
97年抽審八個月,全部申復,其中有七個月爭審,暫付成數都維持在0.8-0.85之間。
98年至今抽審七個月,其中有五個月申復,有兩個月等待申復;有一個月爭審,兩個月等待爭審,暫付成數都維持在0.75-0.8之間。
雖然暫付成數逐年下降,透過申復與爭審討回的費用也只佔全部給付費用的百分之二,不過如果沒有進行申復與爭審,恐怕健保局會更加放任初審醫師不顧健保給付規定大刪特刪應該給付醫療院所的費用。
十一月份的健保月刊說調整藥價是為了放寬一些藥品(如降血脂藥)的給付規定,可是審查醫師根本不看健保規定就亂刪一通,令人強烈懷疑健保局只是給民眾畫一張吃不到的大餅而已(醫師可以處方,健保局就是不付,奈何?!)。 (壓力)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7:00 am
由 Calcium
不公義的健保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8:36 am
由 chou
雙方公平決鬥
沒有人規定乙方不能開槍ㄉ
(勾拳一記)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8:57 am
由 superdog
沒有公平決鬥的事;那份來函是說:
君要臣死!罪臣你就謝主隆恩、往生投胎去吧!!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9:00 am
由 d5283
保留下來,作為以後行政訴訟的依據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9:05 am
由 Cate
你函覆給他,抽審請勿以不合理核刪為手段,免造成日後的申復和爭審,並請減少抽審頻率,耗費本診所之行政資源。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9:14 am
由 joelin
這是 人民的權利
他憑什麼 限制???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9:18 am
由 milk10022003
可否描述一下
那些被駁回的CASE
讓大家了解一下
個人經驗:只要理由正當
大部分爭議審議都會通過...
少部份不通過的就是說你病例描述不完整過於簡單...
所以不通過...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9:20 am
由 milk10022003
Weily 寫:有其他診所負責醫師收到相同的函嗎?
發文日期是十一月五日,健保局台北分局來函說:「貴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80%),顯示凡經本分局初、複審不同意給付,復經爭審會審定駁回案件,多屬明確不符合本保險給付之適應症規定。嗣後類此案件請貴診所確實遵循本局規定,勿一再重覆申復及爭議,俾免浪費行政資源」。
已經成為公家單位的健保局可以放任初審的審查醫師亂刪應該付給醫療院所的費用,還叫不服的醫療院所不要循正常管道進行申復與爭審,難道要醫療院所一開始就提起行政訴訟或向監察院申訴? (守門員之魂)
回溯開業三年多的抽審、申復、爭審三部曲歷史(我還沒請律師打過行政訴訟官司),剛開業連續被抽審六個月,全部申復,其中有兩個月爭審,暫付成數都維持在九成。
停止抽審三個月後,連續抽審三個月,全部申復,再停止抽審四個月,暫付成數都維持在0.85-0.95之間。
97年抽審八個月,全部申復,其中有七個月爭審,暫付成數都維持在0.8-0.85之間。
98年至今抽審七個月,其中有五個月申復,有兩個月等待申復;有一個月爭審,兩個月等待爭審,暫付成數都維持在0.75-0.8之間。
雖然暫付成數逐年下降,透過申復與爭審討回的費用也只佔全部給付費用的百分之二,不過如果沒有進行申復與爭審,恐怕健保局會更加放任初審醫師不顧健保給付規定大刪特刪應該給付醫療院所的費用。
十一月份的健保月刊說調整藥價是為了放寬一些藥品(如降血脂藥)的給付規定,可是審查醫師根本不看健保規定就亂刪一通,令人強烈懷疑健保局只是給民眾畫一張吃不到的大餅而已(醫師可以處方,健保局就是不付,奈何?!)。 (壓力)
上述紅色文字區--非常同意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9:30 am
由 SofaKing
真不敢相信這種公文他也敢發. 健保局顢頇無理, 莫此為甚 (勾拳一記) (勾拳一記)
請問他是根據什麼法律或規定, 來發此公文? 根本是亂來, 他以為自己就是法律.
同意樓上所講, 保留下來當做行政訴訟的依據.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11:29 am
由 superdog
CJCHENG 寫:真不敢相信這種公文他也敢發. 健保局顢頇無理, 莫此為甚 (勾拳一記) (勾拳一記)
請問他是根據什麼法律或規定, 來發此公文? 根本是亂來, 他以為自己就是法律.
同意樓上所講, 保留下來當做行政訴訟的依據.
古早 歌仔戲、布袋戲嘛嚨有講:
孤兒、寡婦:青菜嘛啥米郎嚨ㄟ來蹧踏!!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11:37 am
由 poki
申復回來8-9成算好高了, 自己亂刪, 還怪別人申復 (阿飄)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11:49 am
由 rickspringfield
太扯了吧 (勾拳一記)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11:51 am
由 sjchen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12:01 pm
由 J&James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12:23 pm
由 amin30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12:36 pm
由 superdog
d5283 寫:保留下來,作為以後行政訴訟的依據
一定要保留下來!行政訴訟?要等到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才會有?
2012年(那時還用民國嗎?)就算真是世界末日;應該也看不到
<X保醫療228紀念公園>成立!
2052年?那時還會有 基層醫療院所嗎? 還是都轉型為"赤腳醫生"?!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5:14 pm
由 空空空
除了必須持續申復、爭審之外
自己的病歷紀錄一定要詳細(也許要改進)
另外要遵循健保的用藥指引
申復時,可以節錄健保的用藥指引(明確指出章節)
說明病情符合用藥指引
這樣成功的機會會較大些
一定要申復
不要認賠!
你敢刪,就要預期我會申復,甚至爭審
如果健保局嫌麻煩,那你就不要刪!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7:26 pm
由 Martin
一定要申復
投資報酬率比大樂透高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7:35 pm
由 dr. monaludau
superdog 寫:沒有公平決鬥的事;那份來函是說:
君要臣死!罪臣你就謝主隆恩、往生投胎去吧!!
+1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8:01 pm
由 gucci37
賤鴇菊當自已是皇帝了:「朕不給的,你不能要。」
我呸!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9:21 pm
由 superdog
Weily 寫:有其他診所負責醫師收到相同的函嗎?
發文日期是十一月五日,健保局台北分局來函說:「貴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80%),顯示凡經本分局初、複審不同意給付,復經爭審會審定駁回案件,多屬明確不符合本保險給付之適應症規定。嗣後類此案件請貴診所確實遵循本局規定,勿一再重覆申復及爭議,俾免浪費行政資源」。
已經成為公家單位的健保局可以放任初審的審查醫師亂刪應該付給醫療院所的費用,還叫不服的醫療院所不要循正常管道進行申復與爭審,難道要醫療院所一開始就提起行政訴訟或向監察院申訴? (守門員之魂)
X保局 現在不是已經隸屬行政院衛生署?所以 來函 = 公文書?
不知道 最高法院會不會發文給民眾:
"台端上訴駁回回率偏高(≧80%),勿一再重覆上訴,俾免浪費行政資源" (眼汪汪)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11:28 pm
由 big T
佩服你
有種的好漢
我不能實質上幫助你
但一定用力讚美你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0, 2009 11:38 pm
由 fromformosa
本是同根生,相姦何太急… (阿飄)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11, 2009 2:44 am
由 masa
fromformosa 寫:本是同根生,相姦何太急… (阿飄)
不是健保局刪的,是審查
醫師幫忙刪的,
(阿飄)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11, 2009 6:10 am
由 GIP
joelin 寫:這是 人民的權利
他憑什麼 限制???
+1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11, 2009 10:17 pm
由 prophet
CJCHENG 寫:真不敢相信這種公文他也敢發. 健保局顢頇無理, 莫此為甚 (勾拳一記) (勾拳一記)
請問他是根據什麼法律或規定, 來發此公文? 根本是亂來, 他以為自己就是法律.
同意樓上所講, 保留下來當做行政訴訟的依據.
1+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13, 2009 9:54 pm
由 zenkii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24, 2009 11:54 am
由 clinicman
未常住澎湖不要投票 民進黨:恐嚇選民
更新日期:2009/11/23 12:39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3日電)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今天指出,澎湖縣多位民眾收到署名來自澎湖縣檢警調等單位信函,要求沒有常住澎湖縣的縣民,不要去投票。民進黨質疑這封信是要恐嚇返鄉投票的選民。
民進黨上午召開記者會,出示一封署名來自「澎湖地檢署、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及澎湖縣調查站」的信函。
函中稱「根據我們調查資料顯示,您雖設籍在澎湖,但沒有常常住在澎湖,為了避免您觸法,我們善意提醒您兩件事,一、為了支持特定候選人而遷徙戶籍,並於三合一選舉時去投票,可能觸犯妨害投票正確罪,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如果您有以上情形時,請將戶籍遷出澎湖,或於投票日不去投票就沒事了。」
蔡其昌質疑,這封信很明顯地是針對民進黨「返鄉投票」的訴求而來,是要恐嚇選民;他指出,這封信函是裝在信封,寄到選民戶籍所在地,很多人都收到了,如果這不是澎湖縣檢、警、調單位所寄出,而是黑函的話,相關單位也有責任出面說清楚。981123
異曲同工
Re: 健保局來函說本診所爭審駁回率偏高,勿申復及爭審,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24, 2009 12:46 pm
由 Vivian
同一家工廠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