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 (共 2 頁)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0:21 am
由 pedi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0:28 am
由 lupin
(打小人)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0:33 am
由 smallant
(壓力) (壓力) (壓力)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0:37 am
由 smallant
遇到診所週休那天藥沒了
也不可以提早一天來領藥與開慢簽嗎?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0:38 am
由 pedi
請問依照公文的意思,六大類藥品除了慢性病連簽之外,只要重複就核扣? 重複一兩天也不行的意思?
公文上寫的,除了
(1) 預定出國、返回離島地區、為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或罕見疾病病人,得於領藥時出具切結文件,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
(2)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十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
其他都會列入計算。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0:42 am
由 pedi
作業方式:
1. 本專案定期執行,分區業務組可提供醫療院所前季之「○○院所用藥重複明細暨說明表」或檔案供院所填報說明。院所可以VPN、電子檔或書面等多種管道回復個案重複處方原因,由分區業務組再行審查。
2.院所未說明之個案,則逕以追扣方式核減。
看這樣子,應該也是養套殺的方法
過一陣子養肥了再追扣討錢。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0:43 am
由 514
以後有卡到日期的,全部叫他去G8G拿藥.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0:53 am
由 pedi
這種計算方式比北區的還要嚴格
北區還有藥量14天內,可以重疊3日的寬限
健保署這個方案不修正,我看不但醫師,連病患、藥局都會跳腳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0:55 am
由 kcfc
病人中途
病情變化
改藥
換藥
出國
旅行
掉藥
掉處方籤.......
(壓力)

(打小人)
基層診所 考慮學醫院
"預約下次門診時間"才能一勞永逸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1:04 am
由 sunday
沒收到公文 (咦)
不過收到後我會貼診間
之後有遇到提早拿藥的,就直接給病人看
請病人有問題直接打電話給健保署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1:13 am
由 superdog
sunday 寫:沒收到公文 (咦)
不過收到後我會貼診間
之後有遇到提早拿藥的,就直接給病人看
請病人有問題直接打電話給健保署
猜G*S電話標準回答病人 "由醫師決定" (打小人)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1:33 am
由 min
(壓力)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1:37 am
由 newshine
目前是同院所為主
但是到明年第三季就會跨院所了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1:43 am
由 jeffery
kcfc 寫:病人中途
病情變化
改藥
換藥
出國
旅行
掉藥
掉處方籤.......
(壓力)

(打小人)
基層診所 考慮學醫院
"預約下次門診時間"才能一勞永逸
上述情形 怎辦?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11:47 am
由 sunday
newshine 寫:目前是同院所為主
但是到明年第三季就會跨院所了
常常有病人在還有幾天藥的情況下
剛好來看感冒就要求順便先一起開
已後有公文就可以拿公文拒絕
請病人時間到再來拿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2:42 pm
由 chohen
上個月GBS打電話來說我的慢簽日數不對(42日), 但那是青光眼的病人, 規定是1瓶點兩眼的話21日, 我開2瓶給病人所以42日, GBS小姐說但是慢簽天數只能30日, 所以要扣我1瓶的錢......
我拉長病人回診時間幫健保省錢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2:47 pm
由 hsu
chohen 寫:上個月GBS打電話來說我的慢簽日數不對(42日), 但那是青光眼的病人, 規定是1瓶點兩眼的話21日, 我開2瓶給病人所以42日, GBS小姐說但是慢簽天數只能30日, 所以要扣我1瓶的錢......
我拉長病人回診時間幫健保省錢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不能日數開30天給2瓶嗎?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3:16 pm
由 jacobs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3:18 pm
由 newshine
chohen 寫:上個月GBS打電話來說我的慢簽日數不對(42日), 但那是青光眼的病人, 規定是1瓶點兩眼的話21日, 我開2瓶給病人所以42日, GBS小姐說但是慢簽天數只能30日, 所以要扣我1瓶的錢......
我拉長病人回診時間幫健保省錢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慢簽有三種天數可選(14/21/28)
而且主要的藥品最好是1瓶
請參考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3:24 pm
由 gscdrsurgery
你要幹什麼措施 可以 沒問題
但是請先打廣告教育老百姓
不要每次都從醫師開始罰起
還要叫醫師背黑鍋
製造醫病關係ㄉ糾紛
.......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3:25 pm
由 hsu
newshine 寫:chohen 寫:上個月GBS打電話來說我的慢簽日數不對(42日), 但那是青光眼的病人, 規定是1瓶點兩眼的話21日, 我開2瓶給病人所以42日, GBS小姐說但是慢簽天數只能30日, 所以要扣我1瓶的錢......
我拉長病人回診時間幫健保省錢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慢簽有三種天數可選(14/21/28)
而且主要的藥品最好是1瓶
請參考
有一個指標好像是慢簽<28天太多的話.....................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4:03 pm
由 草帽小子
newshine 寫:chohen 寫:上個月GBS打電話來說我的慢簽日數不對(42日), 但那是青光眼的病人, 規定是1瓶點兩眼的話21日, 我開2瓶給病人所以42日, GBS小姐說但是慢簽天數只能30日, 所以要扣我1瓶的錢......
我拉長病人回診時間幫健保省錢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慢簽有三種天數可選(14/21/28)
而且主要的藥品最好是1瓶
請參考
有這樣的規定嗎?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22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七日份用量為原則;對於符合第十四條第二項慢性病範圍之病人,得按病情需要,一次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第23條
本保險處方箋有效期間,自處方箋開立之日起算,一般處方箋為三日(遇例假日順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依各該處方箋給藥日數計,至多九十日;處方箋逾期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得調劑。
同一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應分次調劑;每次調劑之用藥量,依前條規定。
--------------------------------------------------------------------
有規定不可以超過30天
可沒有規定最低量啊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4:07 pm
由 Dr. W
簡表三天要有在討錢的範圍內嗎?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4:17 pm
由 cchic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1, 2015 5:14 pm
由 kcfc
jeffery 寫:kcfc 寫:病人中途
病情變化
改藥
換藥
出國
旅行
掉藥
掉處方籤.......
(壓力)

(打小人)
基層診所 考慮學醫院
"預約下次門診時間"才能一勞永逸
上述情形 怎辦?
應該要自費了
(無盡漩渦)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一 6月 15, 2015 5:27 pm
由 doc3388d
G8S並不是只把重複的藥費扣除,而是以當月的平均日藥費乘以重複的日數,還要加上藥師服務費乘以重複的日數;例如某種藥(單價2點),重複10天,事實上只重複了20點,但G8S是以平均日藥費假設是22點,重複10天,還要加上藥師服務費每日65點,總共是22X10+65X10=870點,是原核刪之40-50倍!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一 6月 15, 2015 5:33 pm
由 newshine
草帽小子 寫:newshine 寫:chohen 寫:上個月GBS打電話來說我的慢簽日數不對(42日), 但那是青光眼的病人, 規定是1瓶點兩眼的話21日, 我開2瓶給病人所以42日, GBS小姐說但是慢簽天數只能30日, 所以要扣我1瓶的錢......
我拉長病人回診時間幫健保省錢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慢簽有三種天數可選(14/21/28)
而且主要的藥品最好是1瓶
請參考
有這樣的規定嗎?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22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七日份用量為原則;對於符合第十四條第二項慢性病範圍之病人,得按病情需要,
一次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第23條
本保險處方箋有效期間,自處方箋開立之日起算,一般處方箋為三日(遇例假日順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依各該處方箋給藥日數計,至多九十日;處方箋逾期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得調劑。
同一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應分次調劑;每次調劑之用藥量,依前條規定。
--------------------------------------------------------------------
有規定不可以超過30天
可沒有規定最低量啊
(咦) (咦)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一 6月 15, 2015 5:37 pm
由 min
(不要啊) (打小人) [quote="doc3388d"]G8S並不是只把重複的藥費扣除,而是以當月的平均日藥費乘以重複的日數,還要加上藥師服務費乘以重複的日數;例如某種藥(單價2點),重複10天,事實上只重複了20點,但G8S是以平均日藥費假設是22點,重複10天,還要加上藥師服務費每日65點,總共是22X10+65X10=870點,是原核刪之40-50倍![/quote]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一 6月 15, 2015 5:43 pm
由 newshine
hsu 寫:chohen 寫:上個月GBS打電話來說我的慢簽日數不對(42日), 但那是青光眼的病人, 規定是1瓶點兩眼的話21日, 我開2瓶給病人所以42日, GBS小姐說但是慢簽天數只能30日, 所以要扣我1瓶的錢......
我拉長病人回診時間幫健保省錢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不能日數開30天給2瓶嗎?
沒辦法的樣子
(咦)
Re: 健保局準備要討錢了,各位小心!
發表於 : 週一 6月 15, 2015 11:19 pm
由 空空空
遇到眼科要開慢簽的病人
我都拒絕
理由是:
眼藥水不像口服藥,一顆一顆算好的
眼藥水是一滴一滴的,一瓶要能點多久,不一定
萬一你沒藥的,慢簽時間未到,不能再拿藥,我也不能再開給你 → 可能要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