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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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感謝本會彭瑞鵬理事長特別向台北市衛生局反應『長庚診所案』,
以及台北市衛生局林奇宏局長對本案的關心。
今天台北市醫師公會基層委員會特別召開臨時會。
本會也邀請台北市衛生局劉越萍處長蒞臨。
同時長庚醫院謝燦堂副院長、陳日昌部長、及長庚醫療法人相關的法務及高專與會報告。
慎重起見本討論案程序上進行四輪。
首先,長庚醫院陳日昌部長報告,長庚診所未來的營運計畫,以及保證不涉入健保。
其次,台北市醫師公會基層委員會就報告案提出質詢。
(此時請長庚院方暫時離席)
又次、由台北市公會張孟源召委、全聯會蔣世中副祕書長,針對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作投影片的闡明,
同時由所有委員針對相關問題提出答詢,也請台北市衛生局劉越萍處長對實務面提出說明。
最後再由委員會所有委員作成決議。
末次,(再請長庚醫院回到會場),針對委員會的決議加以回覆及承諾。
北市醫師公會基層醫療委員會今天下午召開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診所決議如下:
1.提出書面的具結:台北長庚法人診所,避免有侵蝕基層總額之虞,確保醫療資源分配正義,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診所願意簽具「服務範圍僅限提供非健保給付之自費項目」切結書。
2. 建議全聯會行文衛福部,針對衛生署84年8月23日函及90年12月28日函提出停止適用
及修訂建議。
(長庚醫院回到會場後),
長庚醫院謝燦堂副院長、陳日昌部長針對委員會的決議,當場回覆及承諾;
『今天下午下班前,長庚醫療法人將相關資料,「服務範圍僅限提供非健保給付之自費項目」
切結書送台北市衛生局。』
台北市衛生局保證,收到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書面的具結,才發文召開103.12.12日的醫審會。
以上報告。謹此,
再次感謝論壇上的先進、老師、前輩們對本案的關心,
敬祈 各位前輩 醫業順利、平安喜樂
行政處分的附款,『廢止保留』。
台北市衛生局將針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書面的具結,
作成行政處分的附款,以公權力作為最後的仲裁,以上補充說明。平安
以及台北市衛生局林奇宏局長對本案的關心。
今天台北市醫師公會基層委員會特別召開臨時會。
本會也邀請台北市衛生局劉越萍處長蒞臨。
同時長庚醫院謝燦堂副院長、陳日昌部長、及長庚醫療法人相關的法務及高專與會報告。
慎重起見本討論案程序上進行四輪。
首先,長庚醫院陳日昌部長報告,長庚診所未來的營運計畫,以及保證不涉入健保。
其次,台北市醫師公會基層委員會就報告案提出質詢。
(此時請長庚院方暫時離席)
又次、由台北市公會張孟源召委、全聯會蔣世中副祕書長,針對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作投影片的闡明,
同時由所有委員針對相關問題提出答詢,也請台北市衛生局劉越萍處長對實務面提出說明。
最後再由委員會所有委員作成決議。
末次,(再請長庚醫院回到會場),針對委員會的決議加以回覆及承諾。
北市醫師公會基層醫療委員會今天下午召開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診所決議如下:
1.提出書面的具結:台北長庚法人診所,避免有侵蝕基層總額之虞,確保醫療資源分配正義,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診所願意簽具「服務範圍僅限提供非健保給付之自費項目」切結書。
2. 建議全聯會行文衛福部,針對衛生署84年8月23日函及90年12月28日函提出停止適用
及修訂建議。
(長庚醫院回到會場後),
長庚醫院謝燦堂副院長、陳日昌部長針對委員會的決議,當場回覆及承諾;
『今天下午下班前,長庚醫療法人將相關資料,「服務範圍僅限提供非健保給付之自費項目」
切結書送台北市衛生局。』
台北市衛生局保證,收到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書面的具結,才發文召開103.12.12日的醫審會。
以上報告。謹此,
再次感謝論壇上的先進、老師、前輩們對本案的關心,
敬祈 各位前輩 醫業順利、平安喜樂
行政處分的附款,『廢止保留』。
台北市衛生局將針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書面的具結,
作成行政處分的附款,以公權力作為最後的仲裁,以上補充說明。平安
最後由 張孟源 於 週四 12月 11, 2014 6:05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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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謝謝newshine醫師,平安newshine 寫:辛苦了
(眼汪汪) (眼汪汪)
謝謝大家,這次能夠有完整的行政流程,也請主管機關作成附附款的行政處分。
絕對是大家共同的努力,台北市醫師公會上下齊心,弟深深感謝在心頭。
本會彭瑞鵬理事長全力支持也充分授權,此外蔡有成常監、劉家正監事、
全聯會蔣世中副祕書長及台北市基層委員會所有委員共同努力,再次感謝。
希望台北市醫師公會拋磚引玉,行政處分的附款,『廢止保留』,
希望能作成範例,讓自費歸自費,健保歸健保。
謝謝大家,平安
- chouhj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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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張孟源 寫:謝謝newshine醫師,平安newshine 寫:辛苦了
(眼汪汪) (眼汪汪)
謝謝大家,這次能夠有完整的行政流程,也請主管機關作成附附款的行政處分。
絕對是大家共同的努力,台北市醫師公會上下齊心,弟深深感謝在心頭。
本會彭瑞鵬理事長全力支持也充分授權,此外蔡有成常監、劉家正監事、
全聯會蔣世中副祕書長及台北市基層委員會所有委員共同努力,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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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台北市醫師公會拋磚引玉,行政處分的附款,『廢止保留』,
希望能作成範例,讓自費歸自費,健保歸健保。
謝謝大家,平安
我是周公 我愛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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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謝謝chouhj543 醫師。
另,針對醫院附『設門診部或診所』的議題,幾位先進提出以下的問題。
首先:醫院申請附設『門診部』,不要單獨申請『附設診所』應該可行。
祗是『附設門診部』還是用到基層總額,不知道法律為什麼這麼規定?
這正是北市醫師公會基層醫療委員會所作的第二個決議的原因了。
103.12.11.北市醫師公會基層醫療委員會決議二:
建議全聯會行文衛福部,針對衛生署84年8月23日函及90年12月28日函提出停止適用及修訂建議。
另,針對醫院附『設門診部或診所』的議題,幾位先進提出以下的問題。
首先:醫院申請附設『門診部』,不要單獨申請『附設診所』應該可行。
祗是『附設門診部』還是用到基層總額,不知道法律為什麼這麼規定?
這正是北市醫師公會基層醫療委員會所作的第二個決議的原因了。
103.12.11.北市醫師公會基層醫療委員會決議二:
建議全聯會行文衛福部,針對衛生署84年8月23日函及90年12月28日函提出停止適用及修訂建議。
張孟源 寫:謝謝論壇上的先進、老師、朋友們對本案的關切。
衛生署的函釋一條一條的被檢驗,最讓人驚訝的是,衛生署84年8月23日函。
:既然於他址設立門診部,屬於醫院的擴充,
為何醫院擴充的門診部,卻又要請領診所的開業執照。
如前所述,及使設立醫院的門診部,卻領診所的開業執照,歸到基層總額,
那豈不徒勞無功。衛生署84年8月23日函,時隔20年,真的該修訂了。
- wenli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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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yes.newshine 寫:聽其言wenli100 寫:副院長 黃璟隆 : 全自費。只為醫美及健檢!不會侵蝕基層額度,而且立契約!
觀其行
且待慢慢看來
We shall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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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yangtzeyi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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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大家做事
不能為善不欲人知
反而要講出來形成大家比誰做的好事多的風氣
讓最會為大家做事的好人出頭
良幣逐劣幣



說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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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gary醫師的疑慮正是大多數同儕所擔心的gary 寫:副院長的保證永遠有效嗎?
立契約, 有無法律效力呢?
有關法律的規範請參酌31樓張醫師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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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小弟對於財團醫院的承諾
認為就先看看吧
到時候院長換人了
或是說因為醫院高層的壓力
直接合法申請健保特約
真的能奈他們怎樣嗎
唉
社會是現實的啦
隨人顧性命啦
認為就先看看吧
到時候院長換人了
或是說因為醫院高層的壓力
直接合法申請健保特約
真的能奈他們怎樣嗎
唉
社會是現實的啦
隨人顧性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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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newshine 寫:小弟對於財團醫院的承諾
認為就先看看吧
到時候院長換人了
或是說因為醫院高層的壓力
直接合法申請健保特約
真的能奈他們怎樣嗎
唉
社會是現實的啦
隨人顧性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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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103年8月24日委員會議續研議有關法人設立診所及醫院附設診所案。 決定: (一) 本案仍列於104年西醫基層總額成長率協商項目,爭取該項預算。
(二) 行文衛福部函釋《醫療法》第31條有關「規模」之定義及建議「醫療法人設立診所」或「醫院附設門診部」改領醫院開業執照。
http://www.tma.tw/mess_98/index.asp
衛福部函釋《醫療法》第31條有關「規模」之定義,回覆如下
對於醫療法的爭議,全聯會不知已經開過多少次會。
所有院前診所的爭議都來自醫療法第31條。
其中更明定:『其設立之家數及規模,得為必要之限制。
前項設立家數及規模之限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結果,衛福部『業錄案』 復請 查照。
醫療法第31條:醫療法人得設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其設立之家數及規模,得為必要之限制。
前項設立家數及規模之限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醫療法人經中央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得附設下列機構:
一、護理機構、精神復健機構。
二、關於醫學研究之機構。
三、老人福利法等社會福利法規規定之相關福利機構。
前項附設機構之設立條件、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仍依各該相關法規之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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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謝謝大常花醫師、newshine醫師 的真知灼見。大常花 寫:newshine 寫:小弟對於財團醫院的承諾
認為就先看看吧
到時候院長換人了
或是說因為醫院高層的壓力
直接合法申請健保特約
真的能奈他們怎樣嗎
唉
社會是現實的啦
隨人顧性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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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財團法人的任何承諾,我們只能聽其言,觀其行。
而且對於我們所提的案件,我們都會追蹤到底。平安。
以下是我們在12月7日全聯會全執會的提案。
其中說明二、 行文衛福部函釋《醫療法》第31條有關「規模」之定義
及建議「醫療法人設立診所」或「醫院附設門診部」改領醫院開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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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大常花醫師,再追蹤我們所提另一個的案件好了。大常花 寫:張孟源 寫:
對於財團法人的任何承諾,我們只能聽其言,觀其行。
而且對於我們所提的案件,我們都會追蹤到底。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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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對醫療法第14條,醫療法第90條的疑義,
衛生署84年8月23日函,『醫院附設的門診部』,卻領『診所的開業執照』一案。
衛福部處理方式,也是『錄案』。
(咦) 醫療法第14條: 醫院之設立或擴充,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依建築法有關規定申請建築執照;其設立分院者,亦同。張孟源 寫:謝謝論壇上的先進、老師、朋友們對本案的關切。
衛生署的函釋一條一條的被檢驗,最讓人驚訝的是,衛生署84年8月23日函。[/size]
:既然於他址設立門診部,屬於醫院的擴充,
為何醫院擴充的門診部,卻又要請領診所的開業執照[/size]。
如前所述,及使設立醫院的門診部,卻領診所的開業執照,歸到基層總額,
那豈不徒勞無功。衛生署84年8月23日函,時隔20年,真的該修訂了。
這就是我們最擔心的問題,如果設立的是醫院分院,或者是醫院附設門診部,
那自然歸屬醫院總額,與基層總額完全無關,此為上上之策。
台北希望循著高雄模式解決這個問題,設立了『長庚分院,是醫院且非診所』
前項醫院設立或擴充之許可,其申請人之資格、審查程序及基準、限制條件、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醫療法第90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醫療網計畫時,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依該計畫,就轄區內醫療機構之設立或擴充,予以審查。但一定規模以上大型醫院之設立或擴充,應報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對於醫療設施過賸區域,主管機關得限制醫療機構或護理機構之設立或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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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不信公理喚不回,我們決定繼續上訴。平安。
103.12.18.醫師公會全聯會基層委員會提案
103.12.18.醫師公會全聯會基層委員會提案
不信公理喚不回,我們決定繼續上訴。平安。103.12.18.醫師公會全聯會基層委員會提案
案由: 近日衛福部回函全聯會,針對全國基層醫師民意之所在的「醫療法人設立診所」案,覆以『本部業錄案,復請 查照』。 建請 全聯會提出具體有效的策略,立刻回應衛福部衛福醫字第1031667437號函,提請討論。
提案人:張孟源委員、黃振國委員
說明:
一、 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103年8月24日委員會議續研議有關法人設立診所及醫院附設診所案決議如下。行文衛福部函釋《醫療法》第31條有關「規模」之定義及建議「醫療法人設立診所」或「醫院附設門診部」改領醫院開業執照。
二、 按醫療法第14條: 『醫院之設立或擴充,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依建築法有關規定申請建築執照;其設立分院者,亦同。前項醫院設立或擴充之許可,其申請人之資格、審查程序及基準、限制條件、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三、 經查,衛生署84年8月23日84034421號函,闡明醫院於他址設立門診部,屬於『醫院的擴充』。惟,該函將醫院擴充的門診部,要請領『診所的開業執照』,顯然違反醫療機構分級轉診之內涵,懇請釋疑。
四、 按醫療法第31條:『醫療法人得設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其設立之家數及規模,得為必要之限制。前項設立家數及規模之限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五、 經查,醫院附設診所,其申報費用嚴重影響該地區基層診所之營運,並對基層總額產生重大財務影響等事宜,建請 貴部針對醫療法第31條明定有關「規模」之定義及『限制的方案』,提出具體有效的的方案。
六、 綜上,近日衛福部回函全聯會,針對全國基層醫師民意之所在的「醫療法人設立診所」案,覆以『本部業錄案,復請 查照』。 建請 全聯會提出具體有效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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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財團的副院長所提出的承諾
換個人就不存在了
醫師公會沒有從政客的選舉中學到教訓就太天真了
江宜樺下台3千億輔選支票恐跳票
黃璟隆轉職,他的承諾就取消了.....
以上的討論是針對財團承諾的問題,
針對自費醫美跟健檢這部份,就不另外討論了
換個人就不存在了
醫師公會沒有從政客的選舉中學到教訓就太天真了
江宜樺下台3千億輔選支票恐跳票
黃璟隆轉職,他的承諾就取消了.....
以上的討論是針對財團承諾的問題,
針對自費醫美跟健檢這部份,就不另外討論了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 引用來源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 邱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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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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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小心會蠶食鯨吞,頭過就身會過。雖說是自費且為醫療經濟,但仍會創造更多吹毛求疵的健保醫療
然後開張不到3月,就如分級轉診般,順應民眾強力要求,不得不使用健保,以促進就醫可近性。
請問屆時簽稿較有力,還是民意較夠勁?
勿忘前車之鑑唷!
屆時任何人出面都是眾矢之的
感謝孟源兄的契而不捨
然後開張不到3月,就如分級轉診般,順應民眾強力要求,不得不使用健保,以促進就醫可近性。
請問屆時簽稿較有力,還是民意較夠勁?
勿忘前車之鑑唷!
屆時任何人出面都是眾矢之的
感謝孟源兄的契而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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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邱展望 寫:小心會蠶食鯨吞,頭過就身會過。雖說是自費且為醫療經濟,但仍會創造更多吹毛求疵的健保醫療
然後開張不到3月,就如分級轉診般,順應民眾強力要求,不得不使用健保,以促進就醫可近性。
請問屆時簽稿較有力,還是民意較夠勁?
勿忘前車之鑑唷!
屆時任何人出面都是眾矢之的
感謝孟源兄的契而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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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謝謝wenli100醫師, newshine醫師,, hjh醫師, gary醫師, a4610醫師,大常花 寫:邱展望 寫:小心會蠶食鯨吞,頭過就身會過。雖說是自費且為醫療經濟,但仍會創造更多吹毛求疵的健保醫療
然後開張不到3月,就如分級轉診般,順應民眾強力要求,不得不使用健保,以促進就醫可近性。請問屆時簽稿較有力,還是民意較夠勁?
勿忘前車之鑑唷!屆時任何人出面都是眾矢之的感謝孟源兄的契而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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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hj54醫師,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義工,大常花醫師, pipo醫師,
邱展望醫師, 汪威達醫師,及所有論壇上的先進、老師、好朋友的關心與支持。
現今本案仍許多困難與重重險阻,但施政應以全國基層醫師民意之所在為歸依。
論壇上民意的支持,就是克服難關最大的力量。
台北市醫師公會基層委員會感受深深的溫暖,也致上最大的感恩,謝謝大家。
首先,自從內閣改組後,現今衛福部屬看守內閣的性質,是否可以奮力改革仍難以確定,
但無論是否能改變,衛福部應該邀請相關團體討論研究相關的問題。
而不是覆以『本部業錄案,復請 查照』,以上是對衛福部深切的期望。
其次,全聯會應該整合醫院與診所,醫師公會是包括醫院與基層所有醫師組成,
如何在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統合醫院與診所間的分際,整合大家的意見。
全聯會可以召開『醫界的全民論壇』。
充分討論醫院與診所分際這個議題。
如前所述,不信公理喚不回,我們決定繼續上訴。
本周四基層委員會,全聯會將開始討論,在此也特別感謝基隆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黃振國醫師
的連署予支,希望更希望論壇上的先進、老師、好朋友繼續予以支持,平安。
最後由 張孟源 於 週二 12月 16, 2014 9:38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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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台北市
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除了提案,還是要不停的提案
這是身為<<西醫基層審查執行會委員>>的委員最基本該做的事!!
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關注「醫院附設診所」申報費用嚴重影響「基層總額」案!!
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103年2月23日委員會議就國泰醫院開設台北內湖國泰診所、大林慈濟醫院開設斗六門診中心等醫院附設診所,其申報費用嚴重影響該地區基層診所之營運,並對基層總額產生重大財務影響等事宜,進行廣泛討論。
http://www.tma.tw/mess_98/index.asp
103年西醫基層審查執行會委員名單:
http://www.tma.tw/mess_98/103files/1.10 ... %96%AE.pdf
這是身為<<西醫基層審查執行會委員>>的委員最基本該做的事!!
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關注「醫院附設診所」申報費用嚴重影響「基層總額」案!!
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103年2月23日委員會議就國泰醫院開設台北內湖國泰診所、大林慈濟醫院開設斗六門診中心等醫院附設診所,其申報費用嚴重影響該地區基層診所之營運,並對基層總額產生重大財務影響等事宜,進行廣泛討論。
http://www.tma.tw/mess_98/index.asp
103年西醫基層審查執行會委員名單:
http://www.tma.tw/mess_98/103files/1.10 ... %96%AE.pdf
張孟源 寫:謝謝wenli100醫師, newshine醫師,, hjh醫師, gary醫師, a4610醫師,大常花 寫:邱展望 寫:小心會蠶食鯨吞,頭過就身會過。雖說是自費且為醫療經濟,但仍會創造更多吹毛求疵的健保醫療
然後開張不到3月,就如分級轉診般,順應民眾強力要求,不得不使用健保,以促進就醫可近性。請問屆時簽稿較有力,還是民意較夠勁?
勿忘前車之鑑唷!屆時任何人出面都是眾矢之的感謝孟源兄的契而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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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hj54醫師,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義工,大常花醫師, pipo醫師,
邱展望醫師, 汪威達醫師,及所有論壇上的先進、老師、好朋友的關心與支持。
現今本案仍許多困難與重重險阻,但施政應以全國基層醫師民意之所在為歸依。
論壇上民意的支持,就是克服難關最大的力量。
台北市醫師公會基層委員會感受深深的溫暖,也致上最大的感恩,謝謝大家。
首先,自從內閣改組後,現今衛福部屬看守內閣的性質,是否可以奮力改革仍難以確定,
但無論是否能改變,衛福部應該邀請相關團體討論研究相關的問題。
而不是覆以『本部業錄案,復請 查照』,以上是對衛福部深切的期望。
其次,全聯會應該整合醫院與診所,醫師公會是包括醫院與基層所有醫師組成,
如何在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統合醫院與診所間的分際,整合大家的意見。
全聯會可以召開『醫界的全民論壇』。
充分討論醫院與診所分際這個議題。
如前所述,不信公理喚不回,我們決定繼續上訴。
本周四基層委員會,全聯會將開始討論,在此也特別感謝基隆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黃振國醫師
的連署予支,希望更希望論壇上的先進、老師、好朋友繼續予以支持,平安。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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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北市醫師公會的應變措施,大家加油,台北市反對設置『長庚診所』
謝謝newshine 醫師。讚。newshine 寫:加油張孟源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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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下去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長期策略,請衛福部修訂函釋。
所有院前診所及醫院附設門本部,歸屬醫院總額。
短期策略,立即應變措施。
拜會台北市衛生局、台北市議員,充分表達基層立場。
讓基層總額歸基層。
103.12.12市議會協調會
感謝王世堅議員對台北市基層委員會的支持。平安。 為了醫界長治久安,還是要呼籲全聯會
全聯會可以召開『醫界的全民論壇』。
充分討論醫院與診所分際這個議題。
首先,自從內閣改組後,現今衛福部屬看守內閣的性質,是否可以奮力改革仍難以確定,
但無論是否能改變,衛福部應該邀請相關團體討論研究相關的問題。
而不是覆以『本部業錄案,復請 查照』,以上是對衛福部深切的期望。
其次,全聯會應該整合醫院與診所,醫師公會是包括醫院與基層所有醫師組成,
如何在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統合醫院與診所間的分際,整合大家的意見。
全聯會可以召開『醫界的全民論壇』。
充分討論醫院與診所分際這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