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新寵PRP自費療法 掀醫療理賠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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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新寵PRP自費療法 掀醫療理賠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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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rmim.com.tw/news-detail-43659

這幾年,一種名為PRP(高濃度血小板血漿)的自費療法,掀起一股全民風潮。最初用於運動員傷後修復的技術,如今成為診所熱門項目,從復健科、皮膚科、婦科、醫美,甚至性功能障礙治療,無一不見其身影。

這股熱潮的背後,是醫療創新、商業推廣與消費者期待所交織出的龐大市場,卻也蔓延成為一發不可收拾的醫療理賠風暴。

當醫療創新碰上保險理賠,矛盾隨之浮現。張先生(化名)的案例,正是近期最典型的案例。

因左膝挫傷的張先生,在醫師建議下接受膝關節手術,並在手術中PRP注射治療,以加速膝關節術後恢復。張先生有兩家保險公司的醫療險保單,術後提出申請,A保險公司爽快理賠,B公司卻以「非必要醫療」為由拒絕。相同的療程、相同的證明,在不同保單,卻出現截然不同的理賠結果。

甚至還有一種狀況是,同一張醫療險保單,接受幾乎一模一樣的療程,第一次理賠獲准,第二次卻被認定為「非必要醫療」而遭拒賠。

在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決定書」查詢頁面,輸入關鍵字「PRP」,受理案件高達五百多件,其中,光是近一年內發生的就有約三百件,可見PRP爭議延燒愈演愈烈。不只如此,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也發現,今(二○二五)年第二季壽險理賠申訴案件中,「必要性醫療」申訴案件比率高達二十七%,位居第一。

「PRP算不算必要性醫療?」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彷彿一面照妖鏡,讓醫療創新與保險理賠之間的矛盾無所遁形。

誰能決定什麼才算「必要醫療」?是醫師、保險公司、評議中心,還是法院?

PRP能在短時間內竄紅,關鍵在於「自體修復」這個聽起來幾乎沒有副作用的概念。

PRP取自病患自身血液中的血小板,經離心濃縮後再注回體內,被宣稱能促進組織再生、減緩退化、修復關節。許多醫師在向病患解釋時,常以「這不是藥物,而是啟動身體自體修復能力」作為說明,強調PRP透過血小板中的生長因子促進組織修復。

從運動醫學延伸至復健科、皮膚科、婦科與美容醫學,PRP幾乎無所不在。部分診所不僅在大廳張貼宣傳看板,也在社群平台上主動推廣。「自體」兩個字,更讓民眾自然聯想到「取自自己、注回體內,就不會有風險」,形成一種心理上的安全感。副作用低的印象,使PRP被視為一種「安全又有效」的治療選項,也讓其接受度迅速升高。

不過,在PRP於各大科別五花八門的應用下,其具體療效卻缺乏一致性的臨床證據;不同醫師、不同院所對於適應症、注射濃度與療程次數,各有各的說法。

「如果目的只是加速療程、舒緩症狀,而不是『不得不然的醫療手段』,那就不能算是必要性醫療。」具法律與保險跨領域專業的消基會副秘書長杜冠民觀察,台灣醫療市場上不乏「過度宣稱PRP療效」的情況,甚至出現醫師先詢問病患的商業保險保額,再依理賠可能性「建議療程」的亂象。

過去,病患在診間面對的是身體病痛,如今卻在理賠過程中,被迫面臨另一種無形折磨——填補健保不足、與自費醫療高度掛勾的「實支實付保險」,就成為醫療創新與保險條款之間最大的灰色地帶。

實支實付保單設計的初衷,是補償病患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而「必要性醫療」正是判定能否理賠最關鍵的門檻。保險公司在判斷是否符合「必要性醫療」時,通常會綜合考量健保給付狀態、臨床證據、醫師診斷內容與專業學會指引,若缺乏醫療必要性或涉及美容性質,就會拒絕理賠。

在保險業的角度來看,保險條款是風險控管的必要防線,如果理賠範圍過度寬鬆,就可能導致損失率飆升、保單賠錢。但對病患來說,如果業務員招攬時沒說清楚,理賠時才用條款作為免賠盾牌,不免會讓人感覺保險公司不守承諾、故意甩鍋。「明明是醫師要我治療、醫院開立診斷證明,為什麼保險公司說不算,就不用賠?」成為保戶最常見的疑問。

醫療端的專業認定,保險端的文字條款,兩者之間的斷層在此浮現。「醫師的職責是依據病患最大福祉,做出醫療上的建議,也許會考慮病患是否有保險,來找出最適合的治療方法。」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陳俊元說,「但保險理賠是基於條款,是根據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簽訂的保單契約,保險公司必須考慮保費付多少、理賠多少的對價關係。」

醫療端講求臨床判斷與病況改善,保險端則以可被稽核、可被量化的條件為準,當醫療創新不斷推進、制度卻停留在舊有框架,理賠標準成為兩個世界的衝突點,「誰能定義必要醫療」也成為這場爭論最核心的戰場。

在實支實付險的理賠爭議中,「必要性醫療」看似簡單的五個字,卻成了最難解的關鍵詞。什麼樣的治療才算必要?不只保險公司之間缺乏統一認定,醫界沒有共識,甚至連第三方審查單位——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和法院,給出的答案亦相當分歧。

目前來看,在評議中心與司法實務中,逐漸形成三種主要的認定方向:主觀說、客觀說,以及折衷說(亦稱:修正主觀說)。

「主觀說」強調尊重主治醫師的臨床判斷,只要治療對病患有助益,就應視為「必要醫療」;這種立場較貼近醫療現場,但缺點是容易被濫用。「客觀說」則反過來,主張以醫療常規、專業學會指引為依歸,雖然能建立統一標準,但缺點是容易忽略病患的個別狀況。「折衷說」則試圖平衡兩者:原則上尊重主治醫師專業,但若偏離醫療常規、或明顯涉及爭議,則回歸客觀醫療常規為判斷原則。

這三種觀點,在實務上都說得通,但也因此產生更多混亂。目前來看,評議中心大多採納「客觀說」,普遍認定「PRP不是必要性醫療」。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羅俊瑋解釋,評議中心會委請醫療顧問提供專業意見,這些顧問來自全台各大醫學中心或專科醫院,負責審閱相關病歷、醫師說明及醫學文獻,並依據同科別醫師間的普遍接受程度與醫學常規,作為判斷依據。

陳俊元觀察,目前評議決定「有理由」(即符合醫療必要性)的PRP案,包含空鼻症、半月軟骨修補,而「無理由」者則包括骨折、關節手術、挫傷、拉傷、神經麻木等。

法院方面,則傾向「主觀說」,也就是依主治醫師判斷為主。

「有些判決,會先尋求第三方專業意見,但也有完全未諮詢醫師鑑定的案例,法官直接採納主治醫師的例子。」杜冠民觀察,法院之所以會直接採主觀說,通常與案件性質與金額有關:若理賠金額不高、爭議範圍有限,只要證據明確、主治醫師說明充分,法官可能認為無需再徵詢第三方意見,便直接認定符合「必要醫療」的要件。

結果是,同樣的PRP療程,在評議階段可能不賠,到了法院卻被判應理賠;網路上甚至掀起「申請PRP理賠不成,乾脆跳過評議,直接上法院,更有機會拿到理賠」的極端言論。

在缺乏權威性理賠標準、各方各執一詞的狀況下,「必要醫療」成為一個空洞的概念,沒人說得準,誰都說得對,再這樣下去,不僅保險公司和保戶之間的對立加深,醫療創新與保險制度之間的隔閡,也將持續擴大。
PRP 在各種疾病上的療效高低自有醫學文獻可參考
一概而論「非必要醫療」----似乎有點奇怪吧
消基會副秘書長杜冠民是否應多充實一點醫學知識再發言

其實保險公司拒賠 PRP 亦無不可
前提是保單明確化、保費合理化
重點是:不要自己想賴帳又拼命推給醫療端
明明是保險公司拒賠,卻講的好像醫師拒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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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rmim.com.tw/news-detail-43706

PRP算不算「必要醫療」?從3起案例看法官怎麼說

與PRP相關的理賠糾紛,頻頻登上法院判決書。近期備受關注的三起案件,幾乎都圍繞同一個爭點「PRP算不算必要醫療?」來看法院怎麼判。

案例①:遠雄人壽連兩敗 法官:尊重主治醫師,採「主觀說」
遠雄人壽以「不符醫學常規」拒賠保戶葉姓男子手術中使用的PRP與羊膜生長因子共31萬餘元。一、二審法院皆判決保戶勝訴,遠雄人壽敗訴。

法院指出,該治療雖屬新興技術,但在手術過程中使用,性質上屬「手術相關醫療費用」,保險公司不得事後增加理賠條件(如要求:需經相同專業醫師認定有必要性);除非主治醫師明顯違背醫理,否則應尊重臨床專業判斷。此案明顯採「主觀說」立場,認定主治醫師意見即屬必要醫療。

案例②:台灣人壽吞敗仗 法官:「客觀必要性」不是理賠要件
台灣人壽以「欠缺客觀必要性」為由,拒賠保戶王姓男子手術中使用的PRP及羊膜基質片的自費費用,共計19萬多元,遭法官打臉。

法院認為,保單條款中並未明定「客觀必要性」要件,且主管機關明文禁止增列「合理且必需」的文字及條件限制。法院採「主觀說」立場,尊重臨床專業判斷,最終判台灣人壽敗訴,應給付保戶全額保險金。

案例③:宏泰人壽逆轉勝 法院:採「客觀說」,保險公司免賠
宏泰人壽以「不具醫療必要性」拒賠保戶劉姓女子在車禍手術期間施打PRP共21萬元費用,一審判保戶勝訴,二審卻逆轉改判宏泰人壽勝訴。

二審法院認為,判斷「必要醫療」不應僅依主治醫師診斷,仍須符合醫療常規之必要性。經成大醫院鑑定,該PRP注射屬加速療效或緩解疼痛,並非手術必要步驟,因此採「客觀說」立場,認定保險公司拒賠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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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民新寵PRP自費療法 掀醫療理賠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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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要(醫療必需)

那麼自費的心臟支架要不要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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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民新寵PRP自費療法 掀醫療理賠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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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都是保險公司說的算
(btt) (btt) (btt) (btt) (btt) (btt) (btt) (b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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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民新寵PRP自費療法 掀醫療理賠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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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nt 寫: 週五 12月 12, 2025 3:26 pm 假如是要(醫療必需)

那麼自費的心臟支架要不要理賠?
現在保險公司似乎開始傾向用健保給付與否當藉口
如果要這樣搞就不用保醫療險了
醫療總是有些模糊地帶
除非是已證明明確無效的醫療
不然不理賠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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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民新寵PRP自費療法 掀醫療理賠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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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寫: 週五 12月 12, 2025 3:57 pm 現在保險公司似乎開始傾向用健保給付與否當藉口
如果要這樣搞就不用保醫療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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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民新寵PRP自費療法 掀醫療理賠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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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nt 寫: 週五 12月 12, 2025 3:26 pm 幾乎都是保險公司說的算
(btt) (btt) (btt) (btt) (btt) (btt) (btt) (btt)
不同保險公司理賠也不一樣,記得以前大樹保險理賠最機車 (dns) (btt) (b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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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寫: 週五 12月 12, 2025 3:57 pm
smallant 寫: 週五 12月 12, 2025 3:26 pm 假如是要(醫療必需)

那麼自費的心臟支架要不要理賠?
現在保險公司似乎開始傾向用健保給付與否當藉口
如果要這樣搞就不用保醫療險了
醫療總是有些模糊地帶
除非是已證明明確無效的醫療
不然不理賠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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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民新寵PRP自費療法 掀醫療理賠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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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黑白是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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