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到大醫院看診,常要忍受醫師遲到之苦!榮總、長庚、新光等大型醫院
最近祭出罰錢措施,醫師遲到罰2百到5千元,果真遲到率大減;衛生署表示,署立醫院也考慮跟進。
新光以及長庚不約而同,從3月起實施醫生遲到15分鐘罰款1千元措施;榮總以遲到時間長短計算罰款,遲到10分鐘罰200元、遲到30分鐘罰1千元;長庚則採月計制,遲到5次以上,每次罰5千元。
一名醫院管理師表示,經由罰款管控,醫師門診遲到率由15%降到2%以下,實施成效相當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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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沒有嫖客時joelin 寫:病人不到或遲到
要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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