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主: 版主002
病人不照時間領藥, 為什麼要逞罰醫生?wtk 寫:應該是會. 會重複14天 .所以會被刪.
餘藥算是有14天.
因為第二次延後14天. 表示你那14天沒吃藥. (那是你家的事)
該把第二次領的藥吃完.再來拿第3次.
這是健保署的認定.
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這個討論串tibet 寫:病人不照時間領藥, 為什麼要逞罰醫生?wtk 寫:應該是會. 會重複14天 .所以會被刪.
餘藥算是有14天.
因為第二次延後14天. 表示你那14天沒吃藥. (那是你家的事)
該把第二次領的藥吃完.再來拿第3次.
這是健保署的認定.
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慢箋給病人太大的領藥時間彈性(90天內都可以領藥加上第二第三次有前後十天的彈性)
制度改成餘藥超過十天病人需自費
才符合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