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前曾有一個小新聞:一個工廠女作業員不慎長髮被捲入機器中,所幸及機器時停止,且消防救難人員迅速到場。但由於女子堅持不願剪斷長髮,結果救難人員花了三個多小時拆解機器後才將女子救出。
這個不經意的社會新聞,卻可以反映出整個社會公共服務的困境:以滿意度凌駕專業!上述的事故,以急難救助的觀念來分析,應是剪斷長髮,讓事故危機解除,消防人員可以撤離。之後的拆解機器衍生的責任,損害,賠償問題,則屬於事故人雙方的民事問題,這才合乎急難救助的經濟效益!
福利社會提供必要的社會急難救助(如災害事故救援,救護車系統),社會安全(如社會保險,醫療服務),社會福利(如老農津貼,義務教育),是基本的要求。然而,台灣社會素來「情以法先」,於是「救人救到底」成為理所當然。在社會成本的觀念下,任何社會資源的使用,都會產生排擠效應,亦即有人多用,就有人少用!以上述新聞為例,可以十分鐘解決的問題,花了三個小時。事故人雖有最大滿意度,但救難團隊消耗了三個小時的資源,對於之後的工作就產生人力,時間,資源的排擠作用!或許有人說:反正消防隊現在沒事,就順手幫到底!就急難救助的體系,本來就是待命系統。因為滿意度而將人力無謂耗損在小事故,一旦有大事故,將影響救難品質。
其實這樣的「不專業」在台灣社會隨處可見,幾乎已成侵蝕公共服務體系的癌症!最明顯的浮濫,還包括救護車系統,健保醫療資源等等。濫用救護車的問題經由媒體報導已經引起不少注意,但是根本還是在於急診醫療無法把關,因為台灣的醫療體系是「急診掛號就是急診病患」,而不是「符合急診情況才能掛號」!沒人敢保證病人沒事,只好縱容濫用!於是,把專業踩在腳下來墊高滿意度,成為台灣公共服務最要命的成就之一。
一個皆大歡喜的小事,新聞媒體吹捧,受害人感謝,救難長官贏得美譽,這樣情形,隱藏在背後的是:救難體系忙於奔波處理大小事,急診塞滿輕症病患,相關人員過勞,新手不願加入,危機則藏在下一個救難事件:讓一群過勞的人面臨不可預測的危機,而受害者,你我皆有可能!
「請讓專業凌架滿意度」!「專業」是以救助專業和社會資源體系來考量,「滿意度」是以當事人角度來考量。無論如何,「社會服務的永續經營」應比「滿意度稍差」重要。然而,要改變現狀,必須賦予事件指揮者專斷的法源!有法律根據,國家支持,指揮官才能夠承受減少滿意度的媒體及社會壓力。根據現今緊急救護辦法第九條:救護人員於執行救護緊急傷病患時,應依衛生主管機關所定之救護項目範圍及救護作業程序,施行必要之緊急救護措施。而醫療法更一昧的只要求要提供急診服務,對於授權醫師判斷急診的授權,付之闕如。這樣的法律支持,不夠而且不明確。建議須明文賦予專業判斷之權,以及日後糾紛國家負責的支持!畢竟減少滿意度的措施,有長久的良效,但有短期的罵名!可是,不趕快改變這樣的情況,社會沈溺於不自知的滿意度高潮,最後只會要求日甚,稱讚日少,能者怯步,體系堪危!
公共服務:請讓專業凌駕滿意度!
版主: 版主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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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共服務:請讓專業凌駕滿意度!
滿意度是一種欲望
這是永無止境的
所謂知足常樂
滿意與否跟初始的期待有關
讓滿意度踐踏專業
這種滿意度不會一直往上
因為民眾被寵壞了
不知足怎麼會滿意
只會讓奧客越來越多,越來越不滿意,抱怨越來越多,
把踐踏專業當成理所當然
這是永無止境的
所謂知足常樂
滿意與否跟初始的期待有關
讓滿意度踐踏專業
這種滿意度不會一直往上
因為民眾被寵壞了
不知足怎麼會滿意
只會讓奧客越來越多,越來越不滿意,抱怨越來越多,
把踐踏專業當成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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